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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2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关于工程总承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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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2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关于工程总承包等

  • 分类: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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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3-10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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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共十条,具体如下:

  • 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支持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大力推进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 大力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推动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入企业信用评价范围。

  • 建立建筑工人个人实名档案;继续推进建筑业“无欠薪”各项制度落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 加大工地现场建筑材料抽检力度,严格执行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制度;建立健全属地网格化管理体系。

  • 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新型工具式脚手架及支模架的推广使用和监管。

  • 加快推进“数字建造”,推动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集成应用。

  • 逐步建立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名录和“红黑名单”。

  •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管理,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智慧工地”“数字住建”。

  • 持续推行文明施工“红黑榜”通报制度和整改销号制。

  • 积极推进宁波市建设工程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

 

文件原文:

各区县(市)、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安质总站、市建筑市场管理总站,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日

202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对标“重要窗口”模范生新目标新定位,加快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水平,加快构建工程质量安全新格局,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推动我市建筑业向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精细化“四化融合”发展,努力实现建筑业“十四五”发展开门红。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4号)和全市建筑业发展大会精神,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全年建筑业省内总产值力争完成2652亿元,同比增长14%,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保持5%以上;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消防审验队伍建设与行业规范建设,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水平。有效治理住宅领域常发、多发的质量问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数量与死亡人数相比去年“双量下降”,文明施工成效持续巩固。

三、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分解落实《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和企业“走出去”发展。完善建筑企业管理专班工作机制,推动我市企业更多参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打造“宁波建造”新品牌,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数字建造”,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试点应用基于BIM技术的区块链协同管理平台,推动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集成应用。加快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培训资源名录,培育2-3家产业工人实训基地。制定出台《关于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深入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大力推进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研究制定建筑业专项扶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扶助资金激励作用,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二)推进装配式建筑多体系发展。大力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推动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优秀装配式建筑设计评优工作,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入企业信用评价范围。优化设计模式,强化设计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的统筹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及培训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技能培训,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纳入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升级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云平台,拓展包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等信用主体范围,开展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推进信用建设扩面提升;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完善“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信息平台”,建立建筑工人个人实名档案;继续推进建筑业“无欠薪”各项制度落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和抽查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深化“六有一好”红色工地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四)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加强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防控治理,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多批次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强化差异化监管,加大工地现场建筑材料抽检力度,严格执行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制度;持续推进建设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加大房屋质量投诉化解力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重大问题督办机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规下工程、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属地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创优创标”过程监管和指导服务,积极推动住宅工程的结构优质奖项创建,力争创优夺杯数量再创新高,总体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五)推进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提升。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市级统筹指导、属地有力监管、企业自觉履责、项目有效防范的层级监督指导履责体系;全面梳理建筑施工领域风险关键节点管控措施和责任清单,加快修订完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相关规定;全面推进遏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并用,推进企业主体责任深切落实;强化危大工程管理力度,出台我市危大工程管理相关要点,出台危大工程管理规定,规范危大工程的方案审批、专家论证、现场实施、安全检查等全环节管理,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升级完善起重机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市域管理一盘棋;加强新型工具式脚手架及支模架的推广使用和监管;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完善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多批次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和培训考核;推进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月现场推进会、观摩会和专题培训,推广应用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力度,以标准化强基础,以智慧化促改革,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改革创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进一步推进“数字造价”建设,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数字造价平台建设。建立多元化价格信息发布平台,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自主发布价格。探索工程造价计价体系改革,完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BIM、装配式建筑等计价管理办法;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平台、数据库;加大行业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在行业领域有良好信誉和影响力的综合性龙头骨干中介企业。推进行业协会专家调解与主管部门行政调解相结合,构建多元化工程结算纠纷调解机制。

(七)全面推进消防审验工作。加强消防审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工作机构和专项人员编制,配足配强管理力量;定期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人员培训,加快提升专业素养和水平。健全完善信用动态评价制度,逐步建立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名录和“红黑名单”,从源头提升技术服务质量。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过程中的监管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进一步增强工程消防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法律意识,切实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八)健全完善消防审验工作机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程序和标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化管理,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智慧工地”“数字住建”,建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线上线下一体化模式。完善与消防救援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技术资料共享,强化工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九)推动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常态化治理。持续推行文明施工“红黑榜”通报制度和整改销号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巡街执法制度,巩固提升文明施工环境治理成效,积极推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我市城市建设提质提速做好有力保障。

(十)推进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落实省市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宁波市建设工程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提高我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监管效率和水平;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落实宁波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2021年的建设目标。

来源:宁波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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