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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杭州市滨江区质安站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季度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3月15日起,区质安站将组织人员对全区起重机械监督抽查。
检查范围及检查重点
对建筑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和货用施工升降机)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重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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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安全使用状况及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线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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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各种安全装置及限位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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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和货用施工升降机)安全使用状况及各种安全装置及限位装置等。
对施工、监理单位未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或整改不力的,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措施,对连续多次抽查存在不合格情况的项目相关责任方予以信用惩戒。
对维保单位维保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将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要求其暂停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业务。
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在施工现场时有发生,因此各地住建部门都很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近期,绍兴和温州两地住建局也开展了针对起重机械的专项检查。
绍 兴
3月10日,绍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市直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检查范围
市直在建各房屋建筑、市政和轨道交通工程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和履带吊、龙门吊、架桥机等流动式起重机械。
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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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等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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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确认相关台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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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自查、自检台账及日常维保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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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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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起重机械施工现场运行安全状况。
温 州
3月4日,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条件检查的通知》,即日起开始自纠自查,3月下旬—4月上旬,开展全面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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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企业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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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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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撤回其相应资质;
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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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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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检查含市外进温已承接业务的起重设备安装企业。
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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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企业的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的配备、社保缴纳和登记入库情况(专业承包一、二级资质企业主要人员暂按三级标准要求配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必缴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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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企业是否符合要求。
文件原文:
来源:绍兴市住建局、滨江区质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