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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章程(草案)
- 分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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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8-06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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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第1条 本团体定名为: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 第2条 本团体由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牵头发起,省内近百家知名钢结构施工、房地产开发、钢铁冶炼、装饰装修等企业和勘察设计、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单位自愿联合成立的非法人、非营利广义上的社会团体。 第3条 联盟宗旨: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己任,以促进钢结构发展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为路径,以紧密的产业联盟为纽带,在钢结构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导向下聚合各方资源,组建产学研销平台;在钢结构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引领下集成集约经营,形成产业链集群效应;在钢结构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运作下提供示范样本,为绿色建筑发展树立典范。 第4条 联盟目标:以国家政策和市场机制为导向,以钢结构标准化、装配化、集成化为方向,以联盟群体竞争力为核心,在全省区域范围组成集项目事业于一体,融产学研销于一身,汇上下游产业于一园的钢结构产业联盟,打通钢结构 行业发展的上下游产业链,推动钢结构企业与钢铁、建材、房地产、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等企业在联盟平台上互动互助、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作共赢,进而推动全省建筑业工业化大发展,抢占前景广阔的全国乃至全球钢结构建筑市场,最终形成立足国内、辐射国际功能齐全的钢结构建筑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第5条 联盟原则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市场经济规则为抓手,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政府政策引领为指南,坚持自愿加盟,战略合作,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章程(草案)
【概要描述】第1条 本团体定名为: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
第2条 本团体由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牵头发起,省内近百家知名钢结构施工、房地产开发、钢铁冶炼、装饰装修等企业和勘察设计、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单位自愿联合成立的非法人、非营利广义上的社会团体。
第3条 联盟宗旨: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己任,以促进钢结构发展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为路径,以紧密的产业联盟为纽带,在钢结构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导向下聚合各方资源,组建产学研销平台;在钢结构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引领下集成集约经营,形成产业链集群效应;在钢结构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运作下提供示范样本,为绿色建筑发展树立典范。
第4条 联盟目标:以国家政策和市场机制为导向,以钢结构标准化、装配化、集成化为方向,以联盟群体竞争力为核心,在全省区域范围组成集项目事业于一体,融产学研销于一身,汇上下游产业于一园的钢结构产业联盟,打通钢结构 行业发展的上下游产业链,推动钢结构企业与钢铁、建材、房地产、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等企业在联盟平台上互动互助、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作共赢,进而推动全省建筑业工业化大发展,抢占前景广阔的全国乃至全球钢结构建筑市场,最终形成立足国内、辐射国际功能齐全的钢结构建筑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第5条 联盟原则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市场经济规则为抓手,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政府政策引领为指南,坚持自愿加盟,战略合作,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 分类:章程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8-06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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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联盟总则
第1条 本团体定名为: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
第2条 本团体由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牵头发起,省内近百家知名钢结构施工、房地产开发、钢铁冶炼、装饰装修等企业和勘察设计、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单位自愿联合成立的非法人、非营利广义上的社会团体。
第3条 联盟宗旨: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己任,以促进钢结构发展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为路径,以紧密的产业联盟为纽带,在钢结构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导向下聚合各方资源,组建产学研销平台;在钢结构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引领下集成集约经营,形成产业链集群效应;在钢结构产业化、集成化、现代化运作下提供示范样本,为绿色建筑发展树立典范。
第4条 联盟目标:以国家政策和市场机制为导向,以钢结构标准化、装配化、集成化为方向,以联盟群体竞争力为核心,在全省区域范围组成集项目事业于一体,融产学研销于一身,汇上下游产业于一园的钢结构产业联盟,打通钢结构 行业发展的上下游产业链,推动钢结构企业与钢铁、建材、房地产、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等企业在联盟平台上互动互助、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作共赢,进而推动全省建筑业工业化大发展,抢占前景广阔的全国乃至全球钢结构建筑市场,最终形成立足国内、辐射国际功能齐全的钢结构建筑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第5条 联盟原则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市场经济规则为抓手,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导向,以政府政策引领为指南,坚持自愿加盟,战略合作,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第二章 运行机制
第1条 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由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发起,由从事相关行业的钢结构、房产开发、勘察设计、装饰装修、材料供应等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 第2条 联盟组织机构由联盟大会、秘书处等组成。
第3条 联盟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和管理。秘书处办公室暂设在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内。 第4条 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为联盟发起和依托单位,负责联盟日常事务。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轮值会长为联盟大会召集人。
第5条 建立联盟活动经费筹集的长效机制。联盟不向成员收取会费,但本着协商一致、自愿承担、定向使用的原则,联盟成员可向联盟捐助专项活动经费,并实行专项使用。
第三章 成员权责
第1条 联盟成员(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经济实体。 第2条 联盟成员(单位)对联盟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参加联盟组织的有关活动,加盟自愿,退出自由。
第3条 联盟成员(单位)应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维护联盟合法权益,完成联盟交办任务,积极参与和支持联盟各项活动。 第4条 联盟成员(单位)的加入,需承认联盟章程,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由秘书处代表联盟与新加入单位签订加盟协议。
第5条 联盟成员(单位)退出联盟应书面通知联盟秘书处;联盟成员(单位)如有严重损害联盟或其他联盟成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联盟联席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工作内容
第1条 联盟将适时组织企业、学校和科研院校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性技术,形成产业重要的技术标准,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2条 建立联盟公共技术信息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通过公共服务和支撑。
第3条 建立创新人才的合作培训机制,增强联盟创新能力。同时,积极开展国内外优秀人才(团队)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培训,为产业强劲发展通过人力资本支援。
第4条 建立知识产权及成果的保护、许可使用机制,按市场经济规则和法律规定实现产权共享,共同努力提升整个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第5条 开展联盟技术创新成果、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品等工程建设项目的统计分析,为成员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和市场开拓的预警预测提供决策依据。
第五章 附件
第1条 本章程经2019年12月27日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成立大会与会代表表决通过。
第2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秘书处。
第3条 本章程自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成立之日起生效。
浙江省钢结构产业联盟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