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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集聚风险。
近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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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交易一律采用“线上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方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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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安排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发热病人接触史,且近期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现场工作,到场的招标(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3人,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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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交易项目需现场开标的,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已发布公告的项目,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严格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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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以原件核查,送样品等其他方式变相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到交易中心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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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进入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的相关人员,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而就在今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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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在测温登记处间隔一米排队,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绿色健康码和行程卡,并配合做好测温、登记等事宜,方可进入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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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来访人员排查管理。对近期省外的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访人员,不予接待。确因工作需要需进交易场所的,除配合做好第一条所列防控措施外,还须提供3日内的核酸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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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要求到场递交样品。请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条款设置上暂缓要求投标人到场递交投标样品,招标文件已有要求的,及时发出补遗文件或变更开标时间,协调事宜请联系项目监管联系人。
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集聚风险,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精神,现就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项目交易一律采用“线上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方式开展。
二、仅允许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到交易中心现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室”组织开展“不见面”开标活动。
三、开评标当日,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安排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发热病人接触史,且近期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现场工作,到场的招标(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超过3人,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
四、其他交易项目需现场开标的,交易中心不再受理,确需进入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的,建议通过“限额发包平台”,参照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流程进行不见面交易。已发布公告的项目,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严格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投标人代表最多一人)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登记等工作,将投标文件交予招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后立即离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应做好投标文件联系登记手续,仔细检查核对投标文件份数、包装密封等情况。
五、严格执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以原件核查,送样品等其他方式变相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到交易中心现场。
六、所有进入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服从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注意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
七、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2-2220018,0572-2220029;
公告发布联系电话0572-2220045;场所预约联系电话0572-2220029;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系统和限额发包平台技术支持:0572-2220028。
八、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