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详情
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工作安排,现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三、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四、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搜索新闻
资讯列表
关于召开2024年全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大会的通知
2024-04-18
浙建管发〔2024〕71号公布!建设单位承担质量安全首责、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
2024-04-18
浙江安装马长征荣获“浙江省金蓝领”
2024-04-17
火力全开!大地钢构多个重点项目迎来建设新节点
2024-04-17
全省医疗建筑实施装配化装修展示观摩会在临平召开
2024-04-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04-16
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 部分会员单位钢结构工程招投标中标情况 (2024年一季度)
2024-04-16
浙江树人大学城建学院“智能制造与智能建造”认识实习,在汉尔姆举行
2024-04-15
潮峰钢构 —— 铆足干劲 高质量建设开化共富中心项目
2024-04-12
重要提醒!24年度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时间安排发布
2024-04-12
倪虹部长一行调研参观“好房子”和新城建展厅
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