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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对全省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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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对全省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

  • 分类: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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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2-0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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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节后复工复产暨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明确:

 

 

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列入“千项万亿”工程、“4+ 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政府投资工程、 公共建筑、学校、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以及城市有机更新和保障房专项建设项目。

 

 

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 (2月10日前)。

  • 重点对“三类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教育,以及现场基坑支护、脚手架、起重机械、安全防护、消防安全、扬尘防治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 对于春节期间停工的工地,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具备当地规定要求后方可复工。

2、集中检查 (2月20日前)。

  • 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指导督促落实建筑工地 “六不施工”、有限空间“七个不准”、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动火作业“三个一律”,以及防重症、保健康“五项举措”要求;

  • 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 对于节后复工的项目,集中检查一般以复工复产验收形式开展。

3、督查阶段 (2月下旬至3月上旬)

  • 省厅将对本次节后复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延伸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督导。

  • 原则上每个地市抽取4-5个项目,其中县 (市、 区 ) 项目不少于2个、功能区项目不少于1个;督查情况录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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