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详情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我部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为确保新旧资质标准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提出申请。对于新标准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作出许可决定的资质申请事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可以按照原标准要求继续申请,或者按照新标准重新提出申请。按照原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颁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办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
二、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三、按照原标准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按新标准申请重新核定。逾期未办理重新核定的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作废。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旧资质过渡工作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平稳有序,切实保障工程质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4月18日
搜索新闻
资讯列表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2026-06-04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2026-06-04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
2026-06-01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2026-05-29
关于印发《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微信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6-05-21
全省钢结构企业税法培训班在杭州成功举办
2026-05-20
全省钢结构企业税法培训班在杭州成功举办
2026-05-20
【会员风采】精工钢构集团中标香港赤鱲角亚洲博览馆二期项目
2026-05-20
【会员风采】同心奋进路,共富新征程 | 2026潮峰集团湘湖毅行圆满落幕
2026-05-20
省提升办召开全省城市更新工作视频培训会(第七期)
202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