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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富阳区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富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市场行为大检查的通知》,检查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此次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注:“四不两直”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立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检查范围
全区受监的在建工程,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
检查重点
深基坑、高大支模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隧道、工地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要求
予以严肃查处:
自查工作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的施工企业;
通报批评,信用扣分:
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
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富阳日报公开曝光:
经查实,存在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不文明施工和不落实无欠薪六项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附文件原文:
各建设、勘察设计、检测、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区委区政府 “百日大攻坚、冲刺全年红”专项行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取得实效,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富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市场行为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0年度富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市场行为大检查领导小组,金志国局长任组长,柴军浩、徐连平、邵立森、盛金武、金丽燕、王强任副组长,汪明、孙飞龙、赵飞华、徐圣、夏成叠、杜晓声、李为群、夏敏雅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检查范围、时间、步骤
(一)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区受监的在建工程,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
(二)检查时间: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
(三)检查分三个阶段:企业自查阶段、检查阶段、复查阶段。
1、自查阶段(12月10日前):建筑施工企业对本企业所属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企业自查情况存放项目部备查。
2、检查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0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对全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
3、复查阶段(2021年1月1日至1月20日):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通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主要包括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市场行为及无欠薪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具体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质量方面
1、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2、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按图施工情况;
4、建筑原材料报验情况;
5、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6、住宅、市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7、对主要原材料进行现场监督抽测;
8、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资料影像留存情况。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3、深基坑、高大支模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隧道、工地消防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冬季消防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建设、监理、施工安全生产台账制度落实情况;
6、工程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7、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落实情况。
(三)文明施工方面
1、扬尘治理8个100%措施落实情况;
2、施工周边围挡标化美化情况;
3、可视化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4、出入口三级沉淀、冲洗设备安装使用情况;
5、生活区、食堂卫生情况;
6、建筑工地排水排污情况;
7、使用预拌砂浆情况;
8、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及使用情况。
(四)市场行为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2、施工班子到岗履职情况;
3、监理班子到岗履职情况;
4、专业分包单位规范执业及管理情况。
(五)其他
1、“无欠薪”六项制度落实情况;
2、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
3、工地党建工作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部署,全面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参建各方主体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对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支模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隧道、工地消防安全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三)本次检查采用“四不二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不通知、直插现场、直奔主题)的方式,对全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
(四)我局将根据检查情况,对自查工作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的施工企业予以严肃查处;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给予通报批评,予以信用扣分。对发现的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不文明施工和不落实无欠薪六项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富阳日报公开曝光。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