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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钢结构行业
先进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去年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省钢结构行业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促进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通过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率先把我省钢结构行业打造成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的“标杆行业”。为促进新时期我省钢结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典型,发挥其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作用,全面提升我省钢结构企业的综合竞争力。现将有关先进企业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协会会员单位从事钢结构施工、制作和安装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省具有三级及以上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并是本协会的会员单位;
2、钢结构施工、制作和安装企业,当年钢结构总产值达到10亿元及以上。
3、企业合法经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4、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市场行为规范,内部管理有序,经营业绩突出,合同(用工)履约规范,带动作用强,品牌作用好,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
5、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人才培养、职工权益保障,企业凝聚力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优秀建筑业企业:
1、当年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当年发生一次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3、在建工程未开展“无欠薪”创建工作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资料
参加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评选时需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提供1000字以上的业绩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突出重点,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2、《2021年度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
3、《2021年度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评审资料表》(见附件2)。
4、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协会会员证以及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其余复印件均无效。
5、申报表所填内容应真实可靠,填写准确完整并盖公章;申报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上述材料装订成册。
四、评选程序
1、各会员单位将参加评选2021年度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的申报资料,于2022年4月8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2、协会将组织评选小组于2022年4月15日以后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分,提出建议名单报协会;
3、协会将在会长办公例会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协会网站和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将荣获2021年度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称呼,并在协会三届三次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其他
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以虚报手段骗取荣誉的,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收回荣誉奖牌,3年内不得参加协会各项评选活动。
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二号楼211室。
邮政编码:310007。
联 系 人:李亚男
手机:0571-85891896
杨阳
手 机:13605818859
邮 箱:906401270@qq.com
附件:
1、《2021年度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评选申报表》
2、《2021年度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先进企业评审资料表》
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