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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浙江重磅出台这份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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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浙江重磅出台这份行动方案

  • 分类: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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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1-1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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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浙江重磅出台这份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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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社建委)召开《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媒体吹风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建忠作主发布。

1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社建委)召开《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媒体吹风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建忠作主发布。

总体进展及成效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先进生产力,也是持久竞争力。浙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省域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做强做优市场主体,取得了明显成效,荣获了四个“第一”:中国民营经济500强企业数量连续23年居全国第一;在全国第一个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在国家发改委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我省标杆指标数量居全国第一;在全国工商联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我省得分也居全国第一。

01
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
 

  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实现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实现开办企业一日办结、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事项达185项,基本实现极简审批。深入推进信用“531X”工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推动降本减负政策直达,在去年提前完成政府工作报告2500亿元降本减负任务基础上,今年力争再减3000亿元。

02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浙江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和规范执法保障企业权益十项规定。建成全省统一在线法律咨询系统,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2万次;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5万个。杭州市成为全国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推进省级充分授权,加快国家授权101项改革事项清单率先落地。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和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上线“浙江公平在线”,开出全国省级反垄断执法处罚最大“罚单”2.9亿元。

03
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强与相关国际通行规则对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形成124项改革试点经验,2项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提升外商服务水平,建设浙江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升级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实现外商投资企业市场准入与信息报告“一站式”填报。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多元化税收担保方式改革,积极推广减免税无纸化申报,推进出口信保降费提质增效,帮助企业挽回损失2.3亿美元。率先出台《推进海外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主导制定国际标准45项。

二《行动方案》相关情况

  2021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委牵头迭代优化营商环境顶层制度设计,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编制了《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并前后两轮征求部门、地方和社会意见。2021年12月1日,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行动方案》。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主要特点
 

  坚持“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群众和企业”的理念,我省《行动方案》主要有三个特点。

 
突出问题导向,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

  浙江省营商环境水平总体处于全国前列,但对标国内国际一流标准、对症企业群众诉求感受还有不小提升空间。针对市场主体拿照容易办证难、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维权难、中小微企业资源要素获取难、破产企业自救重生难等问题,从准入准营、营商办事、主体退出三个阶段提出改革举措。

 
 
体现浙江特色,强化数字化改革牵引

  以数字化改革为总牵引撬动各领域改革是我省鲜明的特色亮点,《行动方案》强化数字赋能,通过跨领域全流程打通、“一件事”优化,提升企业群众营商办事便利度。

 
 
务求实战实效,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

  以市场主体评价和感受为第一衡量标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的方式方法,推动解决制约市场活力、社会创新力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为:2022-2023年攻坚突破,打造一批综合性与单项指标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全省域营商环境水平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2024-2025年提质增效,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基本建成改革探索领跑省、市场机制最活省、营商环境最优省。《行动方案》明确了4方面、19个领域、78项具体改革举措。

 
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机制

  涉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投资项目审批、公用设施接入、不动产登记交易等5个领域、共18项改革措施。如针对“准入不准营”问题,提出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聚焦企业办事高频事项,对市场准入后的多项行业经营许可事项进行整合,推进“我要开超市”“我要开旅馆”“我要开饭店”等一批准入准营“一件事”,推动企业办证“一键直达、一次不用跑”。

 
进一步提升营商办事便利化水平

  涵盖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公共资源交易、多元化商业解纷等4个领域、共16项改革措施。如在数字化改革背景下,提出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改革,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的衔接,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2023年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达90%以上。

 
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

  涵盖市场主体清算退出、破产重整等2个领域、共7项改革措施。企业退出是市场机制下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提升破产清算效率直接关系到社会资源释放效能。为此,提出建设破产数字化平台,推动破产管理人履职一件事改革,提高管理人履职能力。同时提出加大破产重整财税和信用支持力度,探索建立重整成功企业信用快速恢复机制,为暂时陷入经营困境的诚信经营者提供保护和自救的机会。

 
进一步强化服务与监管效能

  涵盖公平市场竞争、涉外投资贸易、创业创新、人才集聚、普惠金融、商事法律、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8个领域、共37项改革措施。如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出数字赋能普惠金融创新,为创新金融产品提供更为丰富的数据支撑。又如针对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成本高,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健全贯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维权全链条的综合保护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制定《行动方案》年度任务清单,建立健全晾晒激励机制,推动省级部门研究出台细化牵头事项改革方案,支持各地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改革举措,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三 营商环境数字化改革进展成效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首次提出了“数字营商环境”。去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协同36个部门,在全国率先推进营商环境数字化改革,建设全景式、全链条、数字化的“浙里营商”集成应用。

  一是聚焦营商环境核心业务,梳理需求、场景、改革三张清单。我们从政策、要素、服务和工具4个维度梳理形成了营商环境数字化改革重大需求,围绕需求深度谋划了16项多跨子场景应用,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清单。

  二是突出服务端和治理端一体穿透,推动部门、层级、领域多跨协同。集成36个省级部门的营商环境核心业务,打通25个核心系统、420个办事系统,2021年6月21日实现浙政钉治理端省市县三级贯通上线。同时,我们还全面改版了服务端“浙里办”营商专区,围绕“办事”“服务”“政策”“咨询”“投诉”五个“我要”,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

  三是围绕多跨场景,打造最佳应用。营商环境“无感监测”等3个应用成功入选全省最佳应用,多个应用取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如“浙江公平在线”获中央改革办简报刊发;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改革做法获国务院职能转变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专刊推广;“一指减负”应用有关做法获国家减负办发文推广;“浙里办票”应用获财政部肯定等。

  四是加强省市协同,形成全省合力。全省各地也涌现出一批优秀应用,如杭州桐庐“执行合同一件事”、嘉兴市南湖区“企明星”政策治理应用等。我们还积极探索“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落地路径,会同省商务厅、温州市、衢州市打造“营商导航”应用,为在来浙企业提供投资精准导航、智能导航,让投资者以最简方式找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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