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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及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协会收费用费,树立协会良好形象,特向社会、会员郑重承诺: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强制入会。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凡符合入会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入会,须及时审核并办理入会手续;凡自愿退会,或不按时交纳会费超过24个月,会员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原担任的协会职务自动解除并从协会有关微信群中移出;会员单位如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三、本会会费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并向社会、会员公开。
四、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财务制度使用会费。协会会费不外借,不挪用,不参与理财项目,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会费使用情况随时接受监事监督,并定期接受审计单位的审计。
五、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不强行服务,不搞乱评比、乱培训、乱表彰。
六、本会为会员单位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规范企业行为,促进企业发展。
2.利用微信公众号、会刊等各类媒体,宣传会员企业,刊登信息,扩大影响,提升会员企业品牌形象。
3.组织开展浙江与各省市的横向经济合作与科技、文化交流活动。
4.组织、举办各类讲座培训、学术交流、业务研讨等活动。
5.组织各类交流与联络活动。
6.组织会员单位之间,会员企业与其它行业企业的横向联合,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7.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人才招聘、企业服务等。
8.与慈善组织合作组织开展扶贫、救灾捐赠等慈善公益活动。
七、勤俭节约办会,不铺张浪费,力所能及压缩办会成本。
八、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身服务水平。
特此承诺,欢迎我会会员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571-85022069
浙江省钢结构行业协会
2021年12月3日